发布时间:2023-08-11 00:47:1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公积金提取条件,中山公积金提取,中山公积金余额提取,中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内容简介
中山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4、退休的;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境定居的;7、
中山市公积金提取条件,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符合提取条件的;
10、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认→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地点: 市行政服务中心、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区办事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办事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乡办事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小榄办事处、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坦洲办事处。
工作日: 8:30-12:00 ,14:30-17:30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推荐:
中山各银行最新房贷利率
中山最新公积金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新政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