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2 20:2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养老保险,中山一次性养老保险缴费,中山养老保险缴费,中山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原非本省户籍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市户籍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起,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
本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不包括原非本省户籍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取得我市户籍人员),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之月起,至2016年4月存在未参保缴费时段,且未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可申请一次性缴纳未参保缴费时段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6年4月30日止。
1.申请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2.申请人的户口本正本及复印件;
3.申请人在中山开户的银行活期结算存折正本及其复印件(本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广发银行、农商银行)。
参保人于每月的24日前携上述所需资料到户口所属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手续。
办理时限: 每月1-24日工作日受理,受理后当日办结
正常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户口所属地的社保局
各地社保局请点击查看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0760-12333
猜你喜欢 换一组
热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