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驾驶证年审办理条件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一)机动车驾驶人申请驾驶证有效期满换证、迁入换证时,应当接受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二)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三)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四)校车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五)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意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