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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2-10-30 13:56: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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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山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角镇将于7月10日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区域核酸检测安排1. 检测对象三角镇辖内所有

中山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年第3号)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三角镇将于7月10日继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现将核酸检测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区域核酸检测安排

1. 检测对象

三角镇辖内所有居民(含本地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等)

2. 检测时间

7月10日6:30-14:00

点击查看:三角镇区域核酸检测地点

二、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自7月10日6:30起,进入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须凭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

公共场所单位(经营主体)和小区物业部门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健康码和佩戴口罩提示,严格执行体温必测、口罩必戴、行程卡和核酸检测证明或记录必验,对体温异常或未佩戴口罩、健康码红黄码人员禁止入内。对不听劝阻、扰乱秩序情节严重者,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以上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

三角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