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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发布时间:2023-07-02 21:37:07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生育保险参保条件,生育保险参保条件,中山市生育保险参保办理条件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相关阅读】》》》》》中山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转出:1、中山户籍并正在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2、办理了正式调入我市工

办理条件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2、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为该职工连续足额缴费一年以上 。

【相关阅读】》》》》》

中山市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条件

转出:

1、中山户籍并正在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2、办理了正式调入我市工作手续并于我市参加了社会保险的人员;

3、非广东省户籍,男性未满50周岁,女未满40周岁并与本市的企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转入:

1、因工作变动跨地区就业的;

2、户籍迁出中山市的(移居国外、港澳、台湾的除外);

3、返回户籍所在地的;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市累计参保年限不足10年的;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在我市累计参保年限10年以上但最后参保地不在我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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