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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发布时间:2023-06-04 08:13: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养老保险,中山居民养老保险,中山城乡居保,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内容简介

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受理条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窗口办理流程: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

中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受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转入。 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第二步: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第三步: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第四步: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第五步: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第六步:通知参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