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8-13 04:08:19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公积金提取流程,非销户租房公积金提取,中山非销户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内容简介
办理流程:1、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或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2、职工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租房提取,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前台或银行柜台签订《中山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取得个人网上办事大厅的账号和密码。
2、职工凭账号和密码登录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选择租房提取,填写相关资料并确认提交。
3、我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将提取金额定期转账到职工的公积金联名卡。
租住保障性住房的,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3个月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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