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本省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个人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80元、240元、360元、600元、900元、1200元、1800元、3600元、4800元九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只能选择一个缴费标准。
办理材料: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复印件 存折或银行卡必须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银行之一的存折或银行卡。
数码照相回执原件 用以制作制作社会保障卡,在照相馆就能拿到。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点:社保局
联系电话:076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