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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23-04-02 21:12: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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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部门审核电子材料→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材料不全补齐材料)→批准后核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所需材料:1、大

中山大中专毕业生落户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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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中山分厅→注册开通个人账户,查阅事项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提交确认→部门审核电子材料→审核结果(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材料不全补齐材料)→批准后核发《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办结

所需材料:

1、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录取的学生入户:

(1)《新生录取通知书》;

(2)《录取新生名册》;

(3)迁出地派出所的《迁移证》。

2、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入户:

(1)户口已迁入院校的,出具院校所在地派出所的《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未迁入院校仍在原籍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根据就业报到证明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或《录用通知书》。

(3)双方签订的工作合同或用人单位的接收证明。

3、已将户口迁入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的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要将户口迁回原籍入户:

(1)《毕业证》;

(2)《户口迁移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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