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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贷款材料

发布时间:2022-11-16 01:02: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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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基本材料: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 份证、军官证);2、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4、完税证明原件;5、用于还

基本材料:

1、合法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 份证、军官证);

2、口簿正本;如已婚,则需一并提供配偶的户口簿正本;

3、婚姻状况证明正本(结婚证、声明保证书、财产分割协议);

4、完税证明原件;

5、用于还款的银行存折(卡);

6、公积金联名卡;

7、个人信用报告;

8、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告知书。

9、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

10、中山市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家庭)住房证明》;

根据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材料:

一手房:

1、买卖合同复印件;

2、开发商开具的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和缴存流水(最近半年);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二手房:

一、借款人

1、评估报告;

2、买卖合同复印件;

3、首期发票复印件(如提供首期收据的需要提取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账号);

二、卖方

1、产权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正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通行证等)。

2、收款存折(银行卡);

3、房地产证、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一定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最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评估报告;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适用于建造、翻建);

5、房屋安全鉴定书(适用于大修);

6、报建批复书(适用于建造、翻建);

7、预算报告书(建筑队盖章);

8、如需评估的提供评估报告;

9、施工合同;

10、施工队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施工队公章);

11、土地证;

12、提供自有资金存折或施工队出具的收据(需要提供刷卡纸或者现金入账单);

13、土地价值不足时,须提供借款人名下另一物业的房产证、土地证作抵押;

注:若是异地公积金的,还需要提供当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标准格式的缴存证明;开户缴存银行缴存存折凭证(最近半年以上的银行凭证);以及户籍所在地、缴存地房地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