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06 21:3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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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中山非销户本市分期购买房产公积金提取指南提取条件分期付款购买本市商品房,可在已支付房款50%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全部付清房款后三年内提取一次。所需资料(一)第一次提取,在累计交纳50%购房款以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1、*提取人居民
中山非销户本市分期购买房产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分期付款购买本市商品房,可在已支付房款50%后一年内提取一次和全部付清房款后三年内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
(一)第一次提取,在累计交纳50%购房款以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商品房购销合同及*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不动产权证书;
3、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收款章)(含电子发票或收据);
▲4、*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二)第二次提取,在全部付清购房款后(以最后一张付款收据或发票开立日起三年内):
1、*提取人居民身份证;
2、购房发票或开发商收款收据(盖财务章或收款章)(含电子发票或收据);
▲3、*结婚证(只适用于产权人配偶提取)。
全部为原件(其中带*号资料由申请人现场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查验的,或《中山市“免证办”事项清单》内涉及的证照可提交电子证照,带▲号资料为非必要,涉及特定情形时提供)
网上办理
1、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山公积金”->首页“用户中心”->进行“绑定与解绑”->刷脸绑定。
2、在“中山公积金”公众号首页->“特色服务”->“业务办理”->房产提取->产权维护(房产类提取时需填写),填写房产地址与商品房购销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一致。
3、房产建档完成后,通过“业务办理”->房产提取->分期付款购房,拍照上传所需材料,待中心后台审核通过后,推送提取结果确认信息。经提取人确认完毕,将提取金额转账至职工绑定的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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