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信息资料变更(发生合并、分立、撤销、或破产等情形产生的单位名称、性质、地址等资料变更)。
1、单位开具变更证明;
2、工商等部门核发的单位变更批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单位开业许可证明的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到中心办理
2 管理中心审核
3 变更办理成功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办理地点:
市公积金中心各办事处(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B区)
办理时限:
1.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2.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