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01 04:17:06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中山生育保险,中山生育保险产前检查,中山生育保险待遇,中山生育保险产前检查待遇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1.怀孕的参保人员2.产前检查在市内生育医疗定点机构办理材料1.《计生证明》2.社保卡办理流程1.开具《计生证明》: 确认怀孕后携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地或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
1.怀孕的参保人员
2.产前检查在市内生育医疗定点机构
1.《计生证明》
2.社保卡
1.开具《计生证明》: 确认怀孕后携相关资料到本市户籍地或本市居住地所属镇区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开具《中山市社会保险生育待遇申领人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计生证明》);
2.选定产前检查就医点: 持本人社保卡及《计生证明》到我市社保服务自助终端、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www.gdzs.si.gov.cn)或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前台办理产前检查市内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的选点。
3.凭社保卡联网结算: 在选定的我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产前检查的,持本人社保卡刷卡联网结算。项目内的费用支付比例为100%,项目外的费用自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早上8:3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地点: 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保服务自助终端、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www.gdzs.s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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